【廣東名大狀】在現實生活中工傷是經常出現的,特別是在一從事生產的領域,工傷更加容易出現。工傷的鑒定結果出來后,受傷人可以根據情況請求用人單位賠償,那么工傷鑒定可以隨時進行嗎?下面由惠州律師咨詢小編為讀者進行解讀。
工傷鑒定可以隨時進行嗎
1、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傷殘鑒定在傷情穩定之后就可以去進行傷殘鑒定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鑒定要多長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所以,工傷鑒定需要60天,最長可以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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